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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烟草专卖局公告
2021-12-09 20:13
来源:丽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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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两个月减重10斤,日行几十公里是常态…丽江这位女站长护林20年仍初心如磐
来源:丽江日报
2021-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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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马市场监督管理所党支部积极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志愿活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建引领,共治共享,加快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系统,努力提高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全面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增进辖区广大群众对垃圾分类知识的了解,营造干净整洁、井然有序、文明有礼的市场环境。
来源:资讯频道
2021-12-09
云南省丽江市烟草专卖局
公 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修改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
的决定》(国令第750号),进一步摸清现有电子烟企业和产业有关情况,有序开展电子烟市场主体信息报送相关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市场主体信息申报范围
在我市辖区内的各类电子烟生产经营主体应按相关要求,对自身相关企业信息和产品信息进行申报。本公告中所称电子烟生产经营主体包括三类:一是生产企业(含代工企业),含电子烟用烟碱(尼古丁)、电子烟烟液(烟油)、烟弹、烟具(含一次性、开放式电子烟)、换弹式电子烟等;二是电子烟品牌持有、分销企业,含国内电子烟品牌持有企业、国产品牌代理(分销)商、外国电子烟产品(包括烟弹、烟具)进口(代理、分销)商等;三是电子烟实体零售店。
二、市场主体信息申报渠道
本次信息报送采取网上填报方式进行。各类电子烟生产经营主体可通过登录国家烟草专卖局政府网站首页“电子烟生产经营主体信息和产品信息报送”飘窗专栏进行申报,链接:https://dzyxxbs.tobacco.gov.cn/,需使用微信扫码登录,1个微信号只能报送1个主体信息。企业信息报送后,除个别特殊情形外,原则上不可进行修改。产品信息报送后不可修改。请在信息申报时务必核对准确。
三、市场主体信息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为:2021年12月6日-21日;专栏每日开放时间为8:30-23:00(21日开放至24:00)。
四、市场主体信息申报咨询
2021年12月6日—21日,涉及国家局政府网站上电子烟企业信息填写报送的问题,请咨询国家局电子烟企业信息咨询专线(010-63606332)或我局咨询专线(0888—5157034)。咨询电话或专线接听时间为: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电子烟实体零售店因不具备互联网填报条件,或其他电子烟生产经营主体因无电子营业执照,确实无法网上报送企业信息的,请联系我局咨询专线,我局将安排专人提供线下信息报送服务。
五、企业信息报送须知
市场主体信息申报前,扫码登录成功后会在登录端显示《信息报送须知》,请务必提前详细阅读。
特此公告。
云南省丽江市烟草专卖局
2021年12月9日
编辑:和丽辉
校对:杨 宇
二审:谭元怀
终审:罗坪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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