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县人大常委会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来源:保山新闻网2021-10-31
为严厉打击整治边境跨境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维护我区社会治安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现就滞留境外人员限期回国的要求通告如下:
一、非法滞留境外人员应当认清形势,珍惜机会,务必于2021年12月30日前回国,不依规劝继续滞留境外并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一经查实,严惩不贷。
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非法滞留境外人员家属应及时联系家人尽快回国。涉嫌违法犯罪,但能如实供述自己违法犯罪行为的回国人员,可以依法从轻、减轻处罚。
三、非法滞留境外人员需通过正常途径有序从口岸回国,擅自闯关,或以偷越国(边)境的方式回国的,将依法从严从重追究法律责任。
四、对在境外从事合法经营且符合登记备案条件的人员,需要继续停(居)留境外的,应按规定到登记备案点进行登记备案。
五、在境外从事替代种植、工程建设、援外抗疫等工作的人员,由所属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后,可以申报继续在境外工作。
六、鼓励广大人民群众检举揭发滞留境外从事违法犯罪人员线索,对举报有功人员信息严格保密,并予以奖励。
七、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为非法出境入境人员提供住所、财物、交通工具,不得通风报信、提供虚假证明或帮助逃匿,有上述行为,经查证属实将依法严惩,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举报电话: 0875-2162110;110。
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
2021年10月29日
完
责任编辑:杨清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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