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冲市纪委市监委通报曝光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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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报

为督促引导全市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腾冲市纪委市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现将3名党员、公职人员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

陈佐昌,腾冲市腾越街道勐连完小教师,2021年9月15日21:24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刘本忠,中共党员,腾冲市猴桥镇农业技术推广站职工,2021年10月2日20:25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段浩铭,中共党员,腾冲市明光镇凤凰社区村民,2021年10月2日21:00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予以监督,并自觉遵纪守法。



 中共腾冲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腾冲市监察委员会

2021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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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李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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