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供销社:“货币资金代管”降低廉政风险系数
来源:清风腾冲(微信)2021-10-27


为督促引导全市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腾冲市纪委市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现将3名党员、公职人员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
陈佐昌,腾冲市腾越街道勐连完小教师,2021年9月15日21:24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刘本忠,中共党员,腾冲市猴桥镇农业技术推广站职工,2021年10月2日20:25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段浩铭,中共党员,腾冲市明光镇凤凰社区村民,2021年10月2日21:00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予以监督,并自觉遵纪守法。
中共腾冲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腾冲市监察委员会
2021年10月27日


编 辑:李婷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