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启动新冠疫苗第三针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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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巩固新冠病毒人群免疫屏障,10月11日,丽江市启动“第三针”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对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满6个月(≥180天)的18岁及以上目标人群实施加强免疫接种。


一、第三针接种目标人群

目前,第三针接种主要针对以下人群:


(一)优先接种人群

优先在感染高风险人群和保障社会基本运行的关键岗位人员中开展加强免疫。含9类重点人员:

1.涉及进口冷链物品的口岸一线海关检验检疫人员;

2.口岸装卸、搬运、运输等相关人员;

3.国际和国内交通运输从业人员;

4.因公、因私出国工作、学习人员;

5.面临较高境外疫情风险的边境口岸工作人员;

6.医疗卫生人员;

7.政府机关、公安(含戍边民兵)、武警、消防、社区工作者;

8.物品、水、电、暖、煤、气相关人员;

9.交通、物流、养老、环卫、殡葬、通讯相关人员。


(二)特殊人群

结合我市实际,将旅游行业从业人员和60岁以上人群纳入加强免疫接种人群范围,以提升疫情防控水平。


(三)其他符合条件且有接种需要的人群


二、第三针所使用的的疫苗

前期接种中,丽江使用的疫苗主要为国药中生北京公司、北京科兴公司的灭活疫苗。所以第三针原则上要使用已接种过的原类型疫苗,优先使用与第二剂灭活疫苗相同的疫苗进行1剂次加强免疫。


三、第三针接种注意事项


1.第三针接种者必须满足:年满18岁、已完成两剂新冠灭活疫苗接种、第三针和第二针间隔满6个月(≥180天)的条件。 


2.由于近期“云南健康码”预约小程序正在调试,符合接种条件的群众可自行前往附近接种点接种。后期系统调试完毕后,恢复预约接种程序。


3.第三针接种者请提前查询自身接种的第二剂疫苗类型,主动告知接种台医护第二剂疫苗厂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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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钱磊

校对:张秋丽

二审:谭元怀

终审:罗坪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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