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化妆品监管新规公布:不得标注“食品级”

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规范儿童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国家药监局组织制定了《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儿童化妆品配方设计应遵循安全优先原则、功效必需原则、配方极简原则,#儿童化妆品不得使用尚处于监测期新原料#。更多内容,戳图了解↓↓↓ (via.人民日报)儿童化妆品监管新规公布:不得标注“食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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