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开展“双公示”工作

昆明信息港讯 为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提高行政管理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贯彻落实市、区信用办及市市场监管局加强涉企信息归集暨“双公示”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了《昆明市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双公示”工作实施方案》《昆明市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制度的通知》。按照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依据双公示数据标准,及时将双公示信息归集公示

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双公示”数据归集工作通过系统自动归集公示和手工录入公示两种方式实现。一是行政处罚类信息由各执法机构通过行政处罚案件系统录入并完成公示审核后,系统自动进行归集公示;二是市场主体登记、食品生产许可、食品经营许可、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等信息,由省市场监管局将数据返还至市市场监管局后,系统自动进行归集公示;三是除可自动归集的信息以外的其他行政许可审批信息采用手工录入或批量导入的方式,在做出行政许可决定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昆明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服务监管平台录入公示。

截至目前,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通过昆明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服务监管平台公示行政许可数据41417条,公示行政处罚数据1241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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