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面向社会 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市就业中心就业招用工信息2021年第155期)


为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强化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持续推进我文明城巩固、乡村振兴等中心工作提升,曲靖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


曲靖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民宗综合科工作人员2、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领导小组办公室3


三、招聘条件


()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2.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文秘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新闻学专业,年龄35周岁以下,性别不限;


3.曲靖市户籍人员,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登记失业连续满一年以上,未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符合公益性岗位上岗条件;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掌握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岗位条件


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熟练使用电脑,熟悉新闻宣传和档案文秘工作,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等;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有违法犯罪记录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


 3.失信被执行人,近5年内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5.其他不宜应聘人员。


四、招聘方式及程序


()报名


1.报名时间:2021621日至625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曲靖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民宗综合科(曲靖市文昌街78号市政府西楼2)


联系人:保老师     联系电话:0874-3122954


3.报名方法:现场报名。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毕业证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3)本人名下未办过营业执照(或本人名下营业执照注销时间满1年以上)承诺书;(4)近期一寸白底免冠彩照2张。


(二)资格审核。委托曲靖市就业服务中心进行资格审核。


(三)笔试。招聘单位根据资格审核后的人员情况,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组织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招聘单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选取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及聘用。通过面试的人员须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签订曲靖市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


五、薪资待遇


1.聘用期限:聘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服务期限为三年,实行一年一签。


2.试用期月工资待遇为1500/;试用期满后,工资待遇为3500/月(含个人应该缴纳社会保险)。


3.所聘人员纳入公益性岗位管理。


未尽事宜,由曲靖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曲靖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面向社会 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市就业中心就业招用工信息2021年第155期)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曲靖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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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昆明信息港机器人小明转载自"曲靖公共就业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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