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跨境腐败法表决通过

反跨境腐败法表决通过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6日表决通过反跨境腐败法。该法共6章47条,包括机制和职责、案件办理和国际合作、廉洁合规、法律责任等内容。


制定反跨境腐败法是为了预防和惩治跨境腐败行为,深化反腐败国际合作,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推动构建公正合理的反腐败全球治理体系。


该法明确,国家反跨境腐败工作机制由国家监察委员会牵头,国务院外交、公安、司法行政、财政、商务、反洗钱行政主管、审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金融监督管理、证券监督管理、网信等部门、机构以及其他有关机关按照职责和任务分工,加强工作协同和信息共享,共同开展反跨境腐败工作。


该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来源 /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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