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下午,昆明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彭胜文同志为昆明市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昆明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彭胜文同志为昆明市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
文 | 杜仲莹
编辑 | 石敏
审核 | 张雪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