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安机关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九条第一项规定
对李某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对于恶意占用公共资源
故意拨打110虚报警情的行为
公安机关坚决予以打击
绝!不!姑!息!
另外
还有这些知识你得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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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刑事类警情。
2. 治安类警情。
3. 道路交通类警情。
4. 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报警。
5. 危及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的报警。
6. 其他需要公安机关处置的与违法犯罪有关的报警。
7. 公共设施险情、灾害事故以及其他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公共安全等需要公安机关参与处置的紧急求助。
1. 发生溺水、坠楼、自杀等状况,需要公安机关紧急救助的。
2. 老人、儿童以及精神疾病患者等人员走失需要公安机关在一定范围内帮助查找的。
3. 公众遇到危难,处于孤立无援状况,需要立即救助的。
4. 涉及水、电、气、热等公共设施出现险情,威胁公共安全、人身或者财产安全和工作、学习、生活秩序,需要公安机关先期紧急处置的。
5. 需要公安机关处理的其他紧急求助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第一项规定:故意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灾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
审核:陈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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