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黄祎同志为省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的决定

清风云南

要 闻 快 递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黄祎同志为省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的决定

(2026年3月27日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黄祎为省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


清风云南

来源 / “云南人大”微信公众号

编辑 / 王云菲

审核 / 云纪宣


清风云南

本文由昆明信息港机器人小明转载自"清风云南"
广告热线: (0871)65364045  新闻热线: (0871)65390101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871-65390101  举报邮箱: 277996794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