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Q1
个人为了参与有奖发票活动,要求商家开具未实际发生消费情形或者与实际消费情形不符的发票,商家可以拒绝吗?
A1
可以拒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虚开发票行为,包括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符的发票。为参与有奖发票活动提出此类开票要求,商家有权依法拒绝。
Q2
个人为了参与有奖发票活动,要求商家对一笔消费分拆成多张发票,或要求将多笔消费合并开票,商家可以拒绝吗?
A2
可以拒绝。为了参与有奖发票活动,个人要求商家对发票进行不合理分拆、合并开具,商家可直接拒绝该类不合理要求。
Q3
个人为了参加有奖发票活动,在未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下,要求商家开具红字发票并重新开具发票,商家可以拒绝吗?
A3
可以拒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开具电子发票后,仅在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销售折让等法定情形时,才应当按照规定开具红字发票。无上述情形,且无正当理由开红字票并重新开票,商家可拒绝。
Q4
个人为了参与有奖发票活动,要求商家对同一笔消费,通过更改购买方信息反复进行红冲后再开具,商家可以拒绝吗?
A4
可以拒绝。该类行为违背有奖发票活动初衷和发票管理相关规范,商家有权拒绝此类不合理开票要求。
规范发票开具是有奖发票活动顺利开展的重要保障,希望广大消费者依法依规参与活动、理性提出开票诉求,各商家严格按照规定开具发票,携手营造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的消费和活动环境,让有奖发票的惠民红利更好惠及大众!
来源:昆明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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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谭晶晶
审核:曹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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