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一未拴绳大狗连扑多人,便利店内女童被吓得惊声尖叫…

12月25日,云南昆明一家便利店的店主张女士反映,一只未拴绳大狗冲进店里扑向自己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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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女士介绍,自家的便利店开在小区内,当天19点40分左右,一只未拴绳的大型犬突然飞扑小区出口处的一名路人,随后又扑向她家便利店门口的一名外卖员,还将电动车扑倒了。最后狗冲入店内扑向自己女儿,张女士慌忙驱赶并大声呼救,狗主人随后赶到,费力将狗拉出店外。张女士称,全家都心有余悸,当晚女儿吓得睡不着。


张女士表示,考虑到狗主人一方的情况暂未报警,发视频主要是希望大家遛狗请拴绳。


所属物业一名工作人员表示,事发后到现场安抚了受惊住户,现场无人受伤,对狗主人强调遛狗需要牵绳。


明年起

遛狗不拴绳最高拘10天罚1000元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将于2026年1月1日正式实施。第八十九条专门给养宠划了“红线”,从今往后养宠不再是私事,而是关乎公共安全的“法律题”。不文明养宠轻则罚款,重则拘留。



宠物扰民

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九条规定: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违规养烈性犬

根据新法规,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出售、饲养烈性犬等危险动物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致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遛狗不牵绳伤人

新法规明确,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致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文明养犬规范

携犬外出需立即清理排泄物,避免破坏公共环境;遛犬须佩戴犬链、嘴套以防意外;应定期为犬接种狂犬疫苗;饲养者须依法办理狗证。如犬只发生伤人、损坏公物等事故,饲养人须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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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澎湃新闻、锋线视频、长江云新闻、央视新闻客户端等

编辑/高杉

审核/李猛

终审/卢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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