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胡宗强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楚政通〔2025〕25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楚雄高新区和禄丰、牟定、武定产业园区管委会:
根据中共楚雄州委楚干字〔2025〕232号文件通知,州人民政府决定:
胡宗强 任楚雄州人民医院副院长(六级管理岗,试用期一年);
张明海 免去楚雄州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楚雄州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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