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作品征集和评审,按教科院获奖比例规定,评出了幼儿园、小学组低段、小学高段和中学组一、二、三等奖,以及优秀指导教师奖和优秀组织奖,现将获奖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23日—10月30日。
公示期间,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以来电、来信等形式向昆明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反映。联系人:吴老师,电话:(0871)65398162。
一审丨张丽亚
终审丨杨世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