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昭通市司法局、昭通市公安局、昭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开展规范法律咨询服务机构专项整治投诉举报渠道的公告
为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秩序,加强法律服务市场监管,推动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合法经营、优化服务、有序发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昭通市司法局、昭通市公安局、昭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自即日起开展规范法律咨询服务机构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项整治时间
自即日起至2025年12月
二、举报受理范围
社会各界反映强烈的某些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假借律师名义进行诈骗、招摇撞骗以及虚假宣传、虚假承诺等违法犯罪问题。
三、投诉举报渠道
(一)昭通市司法局
1.电话举报:0870-2159291
2.来信举报:昭通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科(昭通市昭阳区迎丰路61号)
3.来访举报:昭通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科(昭通市昭阳区迎丰路61号)
(二)昭通市公安局
1.电话举报:0870-2852268
2.来信举报:昭通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昭通市昭阳区昭通大道1397号)
3.来访举报:昭通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昭通市昭阳区昭通大道1397号)
(三)昭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电话举报:0870-12315或0870-2839865
2.来信举报:昭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科(昭通市昭阳区珠泉路157号)
3.来访举报:昭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科(昭通市昭阳区珠泉路157号)
举报时间为工作日期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本次专项整治主要受理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经营突出问题来电来信来访,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将按规定交由有关部门处理,受理截止日期为2025年10月31日。
四、相关要求
广大人民群众若发现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存在违法违规问题,可向昭通市司法局、昭通市公安局、昭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检举揭发问题线索,并提供文字材料、照片、录音、视频等相关证据,以便受理单位和部门及时核实、处理和反馈。我们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凡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依法从严、从重惩处。举报人须如实举报,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得诬告、诽谤、陷害他人,不得歪曲捏造事实、伪造变造证据。
昭通市司法局
昭通市公安局
昭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30日

一校:胡远松 二审:张永刚 二校:龙萍
三审:尹婕 三校:沈艳琼
终审:马燕 监制:罗旭 总监制:武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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