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朋友们:
为进一步提高大家对生育保险和新生儿医疗保险政策的了解,保障您的合法权益,现将相关政策摘要宣传如下,敬请查收。
(一)保障对象
参加文山州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
(二)报销方式
自2023年5月起,职工生育医疗费实行医院现场直接报销,参保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生育后,可直接结算,无需垫付费用后再报销。
(三)待遇标准
职工生育医疗费用实行“结余归己、超支自负”,
具体标准如下:
(1)顺产支付标准是3000元/次(含顺产2000+产前检查500+营养补助500);
(2)难产支付标准是3500元/次(含难产2500+产前检查500+营养补助500);
(3)剖宫产支付标准是5500元/次(含剖宫产4500+产前检查500+营养补助500);
(4)多胞胎支付标准,每多一胎增加1000元/次(医疗费500+营养补助500);
(5)流产支付标准是4个月以下600元/次,4个月(含)以上7个月以下2000元/次。
(6)节育相关手术支付标准是放置宫内节育器450元/次,取出宫内节育器150元/次,皮埋术节育术 200元/次,取除皮埋术150元/次,输卵管结扎术2000元/次,输精管结扎术1000元/次,输卵管复通术2500元/次,输精管复通术2000元/次,人工授精或试管婴儿3000元/次。
(四)医院现场结算报销示例
(1)结余示例,若顺产实际花费1500元,报销3000元,则医院(垫付)退还1500元。
(2)超支示例,若顺产实际花费4500元,报销3000元,则个人自付1500元。
(五)并发症报销
生育引起的并发症(如子宫破裂、羊水栓塞及产前、中、后大出血等)住院费用,按职工医保规定报销后,个人自付部分再由生育保险基金补助70%。
(一)保障对象
参加云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孕产妇。
(二)待遇标准
1. 统筹区县级/乡级定点医疗机构:
(1)顺产:1800元/次(包干支付,个人不承担)
(2)剖宫产:县级2700元/次,乡级2100元/次(包干支付,个人不承担)
2. 州市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
(1)顺产:2400元/次(限额支付),超出部分由个人承担。
(2)剖宫产:3400元/次(限额支付),超出部分由个人承担。
3. 特殊情况,如难产、危急抢救、并发症等,按普通住院医保待遇结算,不执行单病种包干。
(三)重要提示
(1)必须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急诊抢救除外)。
(2) 医疗救助对象还可按规定享受医疗救助。
(1) 出生90天内办好参保缴费的,宝宝从出生第一天起住的院、花的医疗费,只要能报销的,都可以按规定追溯报销!
(2)出生90天后才办理参保缴费的,宝宝要从您缴费的下个月才可以开始报销医保,之前产生的医疗费用就不能再报销了。
宝爸宝妈们,为宝宝办理参保时请记得带上宝宝的户口簿就可以办理。如果未落户登记的,您的宝宝名字已想好请及时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先用证明编号登记参保;宝宝的名字还没想好或者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别拖!可以先去办理参保,由医保系统自动生成“临时编码”暂时使用,一样有效!
温馨提示:用《出生医学证明》或“临时编码”参保的,落户后记得带上《户口簿》和《出生医学证明》到当地乡镇社保中心将参保信息更正为宝宝的“身份证号码”即可!
马关县人民医院作为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已全面开通职工生育医疗费现场直接报销服务。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专业、优质、便捷的医疗及保障服务。
如有疑问,请电话或现场咨询
妇产科地址:马关县人民医院住院部二楼,咨询电话:0876-7371155;
医保办地址:马关县人民医院住院部一楼,咨询电话:0876-7371169。
市民朋友们,医保政策是利国惠民的好政策,有时会有所变动,详情可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医院医保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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