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管之窗丨看!丽江这些驾驶电动车违法行为人“变身”交通秩序维护志愿者

云南丽江警方

“以前总觉得闯个红灯、逆行没什么,直到穿上这件志愿者衣服,站在路边观察路口交通现状,才真正体会到违反交规可能酿成大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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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古城公安分局交管大队在官房路口和阿丹阁路口2个岗亭试行推出“警示教育+实地体验”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管理新模式。通过处罚和教育两手抓,让驾驶电动车违法行为人从被动接受处罚向主动遵规守法转变,从交通违法行为人向交通秩序维护志愿者转变。


交警在执勤中,发现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电动车驾驶人按程序处罚后,首先组织其到岗亭观看涉电动车交通事故警示教育视频。这些视频大部分选取发生在本地的鲜活事例,让违法者“有代入感”地直观感受到生命在交通事故中的脆弱。其次,让驾驶电动车违法行为人穿上了志愿者马甲,在交警的指挥下参与协助路口执勤志愿活动,引导非机动车有序通行、劝阻闯红灯行为、协助维护交通秩序,使其以“管理者”的视角,实地观察体验路口的交通现状,在“角色转换”中体会遵守交通法规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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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治理的痛点和难点,古城公安分局交管大队树牢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的理念,不断探索创新,注重实用实效,全力守护道路交通安全。其一,聚力严格查处。通过常态化开展路查,让电动车驾驶人从外在行为上树立“不敢违”的敬畏;其二,聚焦意识提升。改进“一罚了之”的刚性管理执法模式,通过岗亭定点警示教育与实地体验,用沉浸式体验让安全理念真正入脑入心,从“要我安全” 转向“我要安全”,让电动车驾驶人从自我内心处筑牢“不能违”的自觉;其三,聚合辐射带动。当违法者成为交通安全的“志愿者”,能够带动家人、朋友乃至更多市民重视交通法规,不断提升交通安全意识,让更多交通参与者从社会氛围中提升“不愿违”的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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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是每个交通参与者需首要关切的大事,每个人都是自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古城交警的创新举措,既是对违法行为的精准治理,更是对群众安全的悉心守护。当越来越多的人从“交通规则的遵守者”进阶为“交通安全的守护者”,辖区的每一条道路都会成为安全、畅通的幸福大道。


值得提醒的是部分中小学生将家中

电动车、电动自行车当成“大玩具”

不到年龄便骑车上路

甚至出现超员的违法行为

这样做

无疑让危险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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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行电动自行车上路必须年满16周岁

同时还需注意这些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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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要按道行驶

骑车一定要走非机动车道;没有划定非机动车道的,要靠马路右侧行驶


02 遵守交通信号指示

不闯红灯、不逆行,横过马路时要下车推行、走斑马线;在没有信号灯的路口,要注意观察,确保安全后再通行


03 不要骑车载人

车辆负重时稳定性会变差,惯性增大,制动距离加大,容易出现危险。


04 不要追逐竞驶

不要并排骑车,这样车辆容易相互碰撞。不要互相追逐,因为车速过快且骑车人不容易注意到周围情况,易引发事故。


05  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头盔是安全骑行的必要保护装备,骑乘人员必须正确佩戴,以保护头部,降低事故伤害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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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许建珞
审校丨宁   琳
编校丨严煜霞
来源丨云南交警、丽江古城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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