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德宏州盈江县依法查处一起网络辱警案件


近日,德宏州盈江县公安局民警在弄璋镇姐帽小学门口的公路上开展查缉工作,金某某随即用手机对执勤民警辅警拍摄了一段视频,事后将拍摄视频发布在微信朋友圈上,并配有一段侮辱性文字,利用网络信息公然侮辱正在执勤的人民警察。


经德宏州盈江县公安局调查核实,金某某的行为已构成公然侮辱他人,且侮辱对象为正在执行职务的警务人员。金某某到案后,对其通过网络发布辱警言论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并当场删除了相关视频和言论。目前,金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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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空间绝非法外之地,每一位公民在享受网络便利的同时,都应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对执法人员保持应有的尊重与理解,共同维护良好的执法环境。在网上发布信息时一定要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严守相关法律法规,切勿挑战法律红线!


针对故意捏造事实、恶意发布辱警言论等涉嫌违法的行为,公安机关将始终坚持“零容忍” 态度,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坚决捍卫法律尊严和执法人员的合法权益。若对任何执法工作存在疑问或者意见,应通过合法、合理途径反映诉求,依法依规维护自身权益。





(转自:“网信云南”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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