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宜良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及应急救援任务工作需要,宜良县森林消防队招聘20名辅助人员,现委托云南金卫恒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县公开招聘。

二、招聘性质和岗位
本次招聘为劳务派遣用工,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为辅助性岗位。

三、招聘计划
此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录20名辅助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限男性;
2.因岗位特殊要求,本岗位适合男性(森林消防工作强度大、危险性高,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本岗位不适合女性);
3.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4.身体和心理健康,应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符合下列条件者优先:中国共产党党员,退役军人,其他具有消防救援相关工作经历的人员,具有体育等专业特长。
(二)岗位要求
1.自愿从事森林消防工作,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纪律观念较强,保守工作秘密;
2.身心健康,身高在165cm(含)以上;
3.具有初中或同等以上学历;
4.年龄满20至30周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优先录用
1.中共党员;
2.退伍士兵;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
4.具有熟练计算机操作水平的人员;
5.持有驾驶证并具有熟练驾驶技能的人员。
(四)存在下列情况之一不予招录
1.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
2.组织、参加邪教、有害气功组织以及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
3.受过刑事处罚、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或者依据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的。
4.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5.有涉及淫秽、暴力和非法组织标志等纹身的;面颈部有纹身,着消防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有长径超过3cm纹身的,其他部位有长径超过10cm纹身的。
6.组织、参加、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审判的,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是邪教、有害气功组织或者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成员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应急救援工作的(如患有影响岗位工作的重大疾病,重大手术史等)。

五、招录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委托云南金卫恒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通过微信公众号、抖音号、宜良人才网、云南招聘网等多渠道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限内到指定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报名,不得由第三人代为报名。
2.报名时间:2025年8月7日起至2025年 8月15日止。(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3.报名地点:云南金卫恒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宜良县匡远街道办德泽园小区2幢4-5号商铺)。
4.报名时提供的材料:
(1)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以及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退伍军人携带本人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2)现场填写报名表1份。
(三)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日之后7日内,由云南金卫恒达保安公司通知资格初审通过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同步由宜良森林消防队组织开展相关考核测试。
1.必备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1份复印件;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1份复印件;
(3)《无违法罪犯记录》证明(由报名人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并加盖派出所公章)
(4)个人征信报告(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查询);
(5)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需提供有效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有驾驶证的提供驾驶证原件、复印件。
2.根据个人情况提供材料:
(1)退伍证明材料原件和1份复印件;
(2)立功受奖材料(证章、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特殊专业人才相关资格资质证书原件和1份复印件;
(4)从事其他工作的表现证明;
(5)个人其他相关证书等。
(四)考核
采取体能测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体能测试。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执行。科目包括:1000米、俯卧撑、仰卧起坐等。每个科目实行量化评分,并对个人综合得分进行量化排名。
2.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交流沟通能力等内容。面试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不予招录。合格者可进入下一阶段,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3.体检
政审、体能测试和面试合格后到医院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4.聘用及岗前培训
(1)新录用的森林消防队员,由本单位统一安排进行入职培训,培训时间为30天,培训期即试用期。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按国家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2)新录用人员培训期间(试用期),因个人原因不适应、自愿放弃、不服从管理,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六、工资福利待遇
(一)工资待遇
经考察合格者,由云南金卫恒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与应聘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1.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工资为3500元/月,购买意外险。
2.正式录用后,工资组成包括基本工资、经验津贴、岗位津贴、伙食费、加班工资、绩效奖励等,具体以劳动合同为准,实发工资不低于3500元/月。
(二)保险保障
正式录用后,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意外险,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的保险基数缴纳。
(三)工作时间及食宿安排。
防火期(每年12月1日至5月31日)实行24小时驻勤备战,非防火期采取正常上班制+轮班制。队伍实行准军事化管理,食宿均由县森林消防队统一保障。

七、注意事项
(一)报名人员招聘期间必须保持个人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负。
(二)纪律和监督:此次招聘由云南金卫恒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并享有最终解释权。宜良县森林消防队负责全程监督,并受理有关投诉或举报。(监督电话:0871-67599853)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体能测试、面试、体检作弊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云南金卫恒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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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琳梅 校对:李维义
审核:余青 焦晓慧
终审:李婷 赵云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