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申报人应在国(境)外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并学习1年以上,或具有1年(含)以上国(境)外博士后工作经历;
(三)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者及我省重点发展行业领域优先支持;
(四)申报人现已全职回国,在海外无工作;
(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创新性强,具有较强市场潜力;
(六)企业在滇注册时间不早于2022年1月1日,且注册时间不低于1年、不超过3年,带动不少于5人稳定就业1年以上;
(七)申报人应为所创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30%以上;
(八)申报人及所创办企业诚信守法,无犯罪记录。
申报人同一年度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资助。已获得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和其他国家级、省级创业项目资助的留学人员不纳入本计划支持范围。本年度入选本计划人员以后年度不再重复支持。
(一)相关要求
对隐瞒事实、虚构或伪造相关材料的申报人,取消申报资格;对通过提供虚假材料获得资助的申报人,取消资助并收回已拨付资助经费;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二)不符合省级留学人员回国在滇创业支持计划申报条件的留学人员可按照以下条件申报州级创业支持项目:
1.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自主创业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可以享受实际利率为LPR+53BPs(LPR为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额度不超过3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的创业担保贷款,同时享受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贷款主体属于小微企业的,贷款额度上限提升至4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
3.“云岭创业贷”专项贷款
依法注册登记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等各类经营主体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可以享受利率为LPR±20BP(LPR为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单笔贷款期限最长至3年的贷款政策。企业法人作为借款人,信用贷款授信额度最高500万元,以不动产权抵押、知识产权抵押、存款或理财产品质押等为担保方式授信额度最高3000万元;个人作为借款人,信用贷款授信额度最高50万元,以不动产权抵押、知识产权抵押、存款或理财产品质押等为担保方式授信额度最高1000万元。
详情咨询:景洪市0691-2565680,勐海县0691-5121931,勐腊县0691-8122192。
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31日
来源: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编辑:白歆 章蝶
投稿邮箱:zwzzbxwb311@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