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帮助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市生态环境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并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并认定为昭通市就业困难人员(有效状态)的下类人员:
(一)零就业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二)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三)男年满 50 周岁和女年满 40 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四)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五)连续失业 1 年以上人员;
(六)离校 1 年内持续 6 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七)被征地农民。
二、招聘岗位
(一)招聘岗位:工勤服务辅助性岗位3人;
(二)工作职责:从事机关科室相关辅助工作;
(三)工作地点:市生态环境局(昭阳区环东路419号)。
三、岗位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二)具备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自愿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服从组织安排、保守工作秘密,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四)在校期间有学校团委、学生会、社团等工作经历;毕业后有办公室工作经验、具有一定文字写作及语言表达能力、熟练电脑办公基本操作者优先。
(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名:1.受过刑事处罚的;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查办且尚未查清楚的;3.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4.有营业执照或担任公司监事、董事、经理、股东等;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到机关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福利待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社会保险,试用期为1个月,第1年薪资待遇为3500元/月(含购买各类保险费用),工作满1年后考核合格薪资待遇4000元/月(含购买各类保险费用)。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及单位规章制度执行,试用期满后,缴纳工会费后可同等享受工会会员福利。
五、用工期限
公益性岗位聘用期最长不超过3年。
六、招聘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统一组织招聘。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入职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通过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和“昭通环保”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求职人员通过邮箱投递报名资料。
(三)资格审核。市生态环境局8月5日前对网络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电话或信息通知考生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始终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合格者,取消其相应资格。
(四)组织笔试。资格审核后符合条件人数超过20人(包含20人)增加笔试环节,若未超过20人,该环节取消。
(五)组织面试。招聘单位根据资格审核情况,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面试人员自带健康体检报告,体检费用自理。
若人数超过20人(包含20人)组织笔试,根据笔试成绩1:3的比例组织面试,笔试成绩带入面试合并计算,具体计算为:最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公示。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公示无异议后,双方签订劳动合同。
七、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5年7月15日至2025年7月29日止。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应聘者将报名资料扫描成PDF格式,打包发送至报名邮箱:ztsthjjdw@126.com,联系人:韩万霖,联系电话:0870-3191205,文件名称和邮件标题均为“姓名+报名材料”。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
2.彩色2寸证件照;
3.就业创业证;
4.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需提供民政所出具的本人享受低保的相关证明;
5.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
6.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其他个人材料,如:荣誉证书、职业能力证书等;
7.《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
识别二维码查看附件

因工作需要,中共水富市委宣传部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且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的水富籍“就业困难人员”:
(一)零就业家庭人员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二)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三)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四)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五)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六)离校一年内持续6个月及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七)被征地农民。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
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人员1名。
(二)工作职责
从事精神文明建设相关辅助工作及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地点
中共水富市委宣传部(云富街道人民东路6号)。
(四)岗位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2.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吃苦耐劳、勤奋敬业、责任心强,有奉献精神,服从管理,能保守工作秘密。
3.符合《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公益性岗位管理的通知》《水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岗位管理的通知》有关规定。
4.具备与招聘岗位相匹配的其他条件。
三、工资待遇
薪资待遇为3000元/月(含购买各类保险费用)。
四、用工期限
公益性岗位聘用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五、招聘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统一组织招聘。招聘工作按照发布通告、报名、资格审核、面试、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通告。通过网络渠道公开发布招聘通告。
(二)报名。求职人员通过现场报名方式递交报名资料。
(三)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对求职人员资格进行审核,并将初审通过人员名单报水富市人社局开展资格复审。
(四)组织面试。招聘单位根据资格审核后的人员情况,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组织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公示无异议后,双方签订城镇公益性岗位聘用协议。
六、报名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7月30日止。
(二)报名所需资料: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书》《就业创业证》《水富市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及所填内容涉及的有关证书等证明材料(如荣誉证书、职业能力证书等),一寸证件照片1张。
(三)报名地点:中共水富市委宣传部办公室(云富街道人民东路6号市委政府综合楼7楼)。
咨询电话: 0870-3107564,18887022180。
根据工作需要,盐津县司法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合同制司法协理员1名,公开招聘的司法协理员实行聘用制,由县司法局会同县人社局统一实行公开招聘。工作地点为盐津县司法局局机关。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0年07月15日至2007年07月14日出生);
5.具有国民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心条件和工作能力;
7.热爱司法行政事业,志愿从事司法协理员工作;
8.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同等条件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优先聘用:
1. 退役军人;
2.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3.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4.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5.具有司法行政业务工作经验的人员;
6.法学类专业毕业生;
7.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2025年7月16日至7月22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
2. 报名地点:盐津县司法局政治室(盐津县盐井镇津民路54号盐津县司法局三楼),咨询电话:0870-6631317。
3.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户口信息复印件的户主页与本人信息页应在同一页面)、两寸证件照1张、无犯罪记录证明;可另附工作简历、特长优势证明等。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覆盖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即取消聘用资格。报名时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的身份、年龄、学历等进行初审,考生报名时所提供的证件资料,以及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符合应聘条件者予以报名并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者,不予报名。经过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由盐津县司法局政治室组织,经考察公示无异议后聘用,并办理相关手续。
(三)公示考察
公示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普法盐津”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对反映问题查实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四)聘用
公示期满未发现有影响聘用情形的,盐津县司法局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限2年,培训后上岗。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合同到期后,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签。履行合同期间违反相关管理规定、随意离职、离岗或不胜任工作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五、薪酬待遇及其他事项
(一)薪酬待遇:工资3500元/月(含相关社会保险费),按照有关规定购买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符合条件的司法协理员可以聘用为人民调解员,同时纳入人民调解“以案定补、以奖代补”奖补范畴。
(二)工作内容:辅助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履行指导人民调解、参与基层普法与依法治理、组织提供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受委托承担社区矫正、协调开展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参与推进辖区基层法治建设、开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面向社会收集立法意见建议、协助做好人民陪审员选任、完成法律法规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帮助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昭通市农业科学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并认定为昭通市就业困难人员(有效状态)的下类人员:
(一)零就业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二)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三)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四)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五)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六)离校1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七)被征地农民。
二、招聘岗位
(一)招聘岗位:保洁、保绿2名。
(二)工作地点:昭通市昭阳区凤霞路47号市农科院办公楼(1人),昭通市昭阳区水塘坝村市农科院玉米育种基地(1人),
(三)工作职责:负责责任区域内的保洁工作和绿植修剪、施肥及病虫害防治等,确保责任区域环境整洁、美观。
三、岗位要求
(一)学历不限。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自愿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服从组织安排、保守工作秘密,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四)具备清洁操作技能和绿化技能、具备时间管理能力、沟通能力、诚实守信、无犯罪记录人员。
四、福利待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社会保险,试用期为1个月,薪资待遇为3000元/月(含购买各类保险费用),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用工期限
公益性岗位聘用期最长不超过3年。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通告。通过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和“昭通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招聘通告。
(二)报名。求职人员可通过邮箱投递报名资料。
(三)资格审核。昭通市农业科学院对报名人员身份进行审核。
(四)组织面试。昭通市农业科学院根据资格审核后的人员情况,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五)入职体检。面试人员自带健康体检报告。
(六)公示。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公示无异议后,双方签订劳动合同。
七、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5年7月14日至2025年7月31日止。
(二)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应聘者将报名资料扫描成PDF格式,打包发送至报名邮箱:ztnks@126.com (联系人:肖老师,联系电话:0870-2232243),文件名称和邮件标题均为“姓名+报名材料”。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
2.彩色2寸证件照;
3.《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第2、3页和第6、7页);
4.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本人享受低保的相关证明;
5.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
6.昭通市农业科学院《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
识别二维码查看附件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就业服务和就业管理规定》,帮助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昭通市志愿服务联合会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并认定为昭通市就业困难人员(有效状态)的下类人员:
(一)零就业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二)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三)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四)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五)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六)离校1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七)被征地农民。
二、招聘岗位及职责
(一)招聘岗位:办公室工勤辅助岗4个。
(二)工作职责:从事办文办会、数据统计、活动筹办等辅助性工作。
(三)工作地点:昭通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昭通市昭阳区凤凰街道办事处双院子社区7组)。
三、岗位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自愿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服从组织安排、保守工作秘密,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三)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男女不限,熟悉公文写作、电脑办公基本操作。
(四)具备与招聘岗位相匹配的其他条件。
四、福利待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社会保险,试用期为一个月,薪资待遇为3500元/月(含购买养老、工伤、医疗、失业保险费用),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按有关规定执行,在缴纳工会费后可同等享受工会会员福利。
五、用工期限
公益性岗位聘用期最长不超过3年。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通告。通过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和“昭通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招聘通告。
(二)报名。求职人员通过邮箱投递报名资料。
(三)资格审核。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核。
(四)组织考试。招聘单位根据资格审核后的人员情况,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组织面谈和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五)公示。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六)聘用。公示无异议后,双方签订劳动合同。
七、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5年7月16日至2025年7月31日止。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应聘者将以下材料电子版一并发送至邮箱ztsxddk@163.com,材料包括:①身份证、毕业证、2寸彩色证件照、电子《就业创业证》及其他个人材料(如:失业证、残疾证、荣誉证书、职业能力证书等)扫描件或照片;②《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联系电话:0870-2230336。
识别二维码查看附件

因工作需要,永善县委社会工作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永善县委社会工作部工作人员2名。
二、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根据《永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的通知》(永人社通〔2024〕2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此次招聘对象为具有永善县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办理了登记失业的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意愿且无法实现市场化自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零就业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男年满50 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4.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5.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6.离校1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7.被征地农民。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能吃苦耐劳,勤奋敬业;
3.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服从管理、听从安排,能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
4.受到党纪处分,刑事处罚和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条件的,均不得参加应聘。
5.报名时劳务关系存续的不在本次招聘范围内。
三、工资待遇
永善县委社会工作部工作人员工资面议,为其缴纳工伤保险。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16日至30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地点:永善县委社会工作部办公室。
3.报名需提交如下材料:报考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本人携带以下证件及资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确认。
(1)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张,免冠证件照1张;
(2) 就业失业登记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张;
(3)永善县委社会工作部公益性岗位报名表1份。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田石婷,0870-3059277。
(二)录用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经过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人数3人(含3人)以上,由县社会工作部开展面试,各岗位面试成绩第一名人员经考察无异议后聘用,并办理相关手续,面试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五、聘用管理
(一)所聘人员实行聘用制,聘用期限最长为3年,最短为1年,协议一年一签。聘用期间,按照公益性岗位有关规定给予补贴,日常管理按照县永善县委社会工作部机关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二)工作期间,所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解除聘用协议,停止发放各项补贴。
1.通过其他途径已实现就业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
3.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来源:@昭通发布 微信(ID:ztfbwx)综合丨@昭通环保 微信 @微水富 微信 @普法盐津 微信 @昭通人社 微信 @永善人社 微信
一校:胡远松 二审:尹婕 二校:龙萍
三审:张永刚 三校:沈艳琼
终审:马燕 监制:罗旭 总监制:武治国
投稿邮箱:519045426@qq.com
广告咨询:0870-3193705
昭通发布 微信团队
点
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