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
保山市第三届群众文艺大赛的公告
由中共保山市委宣传部主办,保山市教育体育局、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保山市总工会承办的保山市第三届群众文艺(歌曲舞蹈)大赛暨乡土文化能人艺术展演文明实践活动将于2025年7月至9月举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比赛形式
以线上初赛和现场决赛相结合的形式举办。
二、组别设置
设置歌曲类和舞蹈类专业组、业余组,共2类4组别。
歌曲类、舞蹈类专业组:艺术院校教师和学生、中小学音乐舞蹈专业教师、各级专业院团从业人员、艺术培训机构教职人员。
歌曲类、舞蹈类业余组:社区、学校、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艺术爱好者,不在专业组规定范围内的其他人员。
三、赛事安排
(一)报名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15日止,报名参赛人员(团队)根据参赛组别,将《保山市第三届群众文艺大赛报名表》(详见附件)、参赛节目视频(视频格式:MP4格式,视频比例为16:9,分辨率不低于1080P)及节目简介报送至指定邮箱。评委组于8月20日前对节目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视为报名成功。
1. 专业组:报名参加专业组比赛的人员,请将报名材料发送至专业组报名邮箱,邮箱地址:bswhcyfzk@163.com。
2. 业余组:报名参加业余组比赛的人员按照属地原则将报名材料分别发送至各县(市、区)报名邮箱:
隆阳区:2122635@163.com
施甸县:sdxcbwcg@163.com
腾冲市:tcxcbcbjgg@163.com
龙陵县:llxgdjgdg@163.com
昌宁县:cnxcbbgs@126.com
其中,参加业余组比赛的市直单位、市属各学校、驻保单位人员,将报名材料统一发送至隆阳区报名邮箱。
(二)线上宣推和初赛评审
1. 线上宣推
2025年8月21日—9月15日,报名成功的参赛节目将在保山新闻抖音号进行统一集中展示,展示期间进行网络点赞评比,按点赞数量评出本届群众文艺大赛线上人气奖节目。
2. 初赛评审
9月15日前,由专业组综合评选产生15支专业舞蹈队伍和15位专业歌手(团体)参加专业组决赛;由五县(市、区)业余组评选产生18支舞蹈类队伍和18位歌手(团体)参加业余组决赛,其中:隆阳区评出6支舞蹈类队伍和6位歌手(团体)(含市直单位、市属各学校、驻保单位参赛人员),其余县(市)分别评出3支舞蹈类队伍和3位歌手(团体)。
(三)现场决赛
时间和地点:计划于2025年9月下旬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 第一天:
09:30—12:00 举办舞蹈类业余组决赛
19:30—21:30 举办舞蹈类专业组决赛
2.第二天:
09:30—12:00 举办歌曲类业余组决赛
19:30—21:30 举办歌曲类专业组决赛
3. 第三天:
19:30—21:30 精品节目展演暨颁奖
四、奖项设置
1. 歌曲类决赛奖项
(1)专业类: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名。
(2)业余类: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名。
2. 舞蹈类决赛奖项
(1)专业类: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名。
(2)业余类: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名。
3. 人气奖节目
在保山新闻抖音号集中宣推期间,按照节目点赞数量由高到低顺序排出最高的前10个人气奖节目(不区分歌曲类和舞蹈类节目)。
五、相关要求
(一)报名参赛的个人(团体)须根据参赛组别,如实填写《保山市第三届群众文艺大赛报名表》,并将完整的报名资料报送至指定邮箱,其中:歌曲类比赛包括独唱、重唱、组合唱,参赛人数控制在15人以内;舞蹈类比赛分单双三和群舞,参赛人数控制在25人以内。报名材料不实或不完整的,取消参赛资格。
(二)参赛节目应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节目中不得出现穿着暴露、言语不当、内容低俗等情形,同一节目或者团队、个人连续2次因违反平台管理规定被禁播或限流的,取消参赛资格。
(三)使用非个人原创歌曲及已出版发行音乐编排的节目或曲目的,需注明原作者或原唱者等信息,如发生版权纠纷由参赛者或参赛队自行负责。
(四)歌曲类决赛曲目如需更换的,须于决赛前3天报组委会办公室审核。决赛使用伴奏音乐和视频背景自行准备,视频展示内容要结合节目主题进行制作。舞蹈类决赛作品不得更换。
(五)鼓励原创作品参赛,进入决赛的原创作品予以适当加分。
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杨丽冰,联系电话:3990147。
保山市第三届群众文艺大赛组委会
2025年7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