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解读】用人单位分立,劳动者提出仲裁申请应如何确定被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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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分立,劳动者提出

仲裁申请应如何确定被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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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继承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依据此条规定

对于用人单位分立前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者可根据

用人单位分立后权利义务继承情况

来确定被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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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八条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八条、第二十九条之规定


申请人应当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仲裁时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

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

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

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3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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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分立,由谁来承担

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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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四十三条

第一款规定

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

承继单位应当承担

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

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微信公众号(微信号:rsbzww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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