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携带充电宝乘机,昆明长水机场发布最新提示→

云南广播电视台

7月6日

昆明长水国际机场发布

关于携带充电宝乘机的温馨提示

详情如下↓


云南广播电视台


尊敬的旅客朋友:

      

为保障航空运行安全,民航局自2025年6月28日起实施新规:禁止携带无3C标识、3C标识不清晰、被召回型号/批次的充电宝乘坐境内航班。昆明机场请您务必注意以下事项:


一、允许携带的充电宝


有清晰、完整的3C标识,且非召回产品。


仅限手提行李携带,不可托运。


二、禁止携带的充电宝


1.无3C标识或标识模糊不清的充电宝,

⚠️ 无论容量大小、是否损坏,均禁止携带,需提前自行处理。


2.被召回的型号或批次,请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召回技术中心”官方网站相关信息为准。


https://www.samrdprc.org.cn/xfpzh/xfpgnzh/


三、寄递或暂存服务


1.顺丰寄递服务(仅限有3C标识的充电宝);


2.暂存服务(非召回品牌无3C标识充电宝):


可以免费暂存7天。


暂存地点及时间:


D岛岛尾:04:30-21:00


F岛岛尾:04:30-01:00(01:00后至H岛行李打包柜台办理)


H岛岛尾:06:00-20:00


暂存后的取回地点:航站楼B1层顺丰柜台(营业时间06:00-22:00)。取件前需要在顺丰企业微信提前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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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自弃处理:


机场设有8个锂电池(充电宝)自弃桶,分别位于:3个安检待检区入口和6、17、23、31、35号安检通道内。


四、温馨提示


1.若您携带属于没有3C标识、3C标识不清晰、被召回型号或批次的充电宝乘坐境内航班,无论容量大小、是否损坏,均禁止携带;


2.充电宝仅可作为手提行李携带,请您提前取出备查;


3.若需暂存或寄递,请预留充足时间。


安全出行,从细节做起!祝您旅途愉快!


                           昆明长水国际机场

                             2025年7月6日





来源:“昆明长水国际机场”微信公众号、云南网
主编:赵小强
云南广播电视台

本文由昆明信息港机器人小明转载自"云南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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