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爱心为生命加油
嵩明县无偿献血指引

当一滴血融入另一个生命,就能让苍白的面容重焕血色,让濒危的生命重燃希望。无偿献血,是指尖流淌的温暖,是无需言说的善意。献血从不是单向的付出,而是生命与生命之间最炽热的接力。
一、献血安排

二、无偿献血注意事项
(一)献血前注意
1.献血前一天晚上要保持良好的睡眠和休息,不能饮酒,不宜做剧烈运动。
2.不能空腹献血,献血当日早晨应吃些清淡饮食,适当饮水。
3.年满18—55周岁,55周岁前成功献血者(且无献血反应的),可延长至60周岁。
4.全血献血量可自愿选择200毫升、300毫升和400毫升,两次献血间隔时间不少于6个月。
5.献血前两天如有感冒、发烧、咳嗽等症状,应该暂缓献血;女性应避免在月经期间以及前后三天献血。
(二)献血中注意
在采血过程中,全身放松,避免造成皮肤或肌肉收缩而影响进针产生痛感,进针后反复握拳、松拳,有任何不适及时告知采血护士。
(三)献血后注意
1.献血后用力压迫穿刺部位5—10分钟,以防穿刺部位渗血。如用弹力绷带压迫,请于30分钟后摘掉。
2.为防止发生感染,请保护好穿刺部位,创可贴4小时后摘掉,24小时内穿刺部位不要沾水。
3.献血后适当饮水或饮料将有助于血容量的补充。
4.24小时内不要做剧烈活动或从事重体力劳动及高空作业等危险工作或活动,以防发生意外。
5.献血后半小时内不要吸烟。
6.献血后若有疲劳或困倦感,属正常的生理反应,系情绪波动所致,不必担心,待情绪稳定或经适当休息后即可恢复。①若有头晕现象,请立即就座或平卧休息,休息片刻后即可恢复。②若穿刺部位出现局部青紫,为少量血液渗到皮下所致的皮下瘀斑,多因压迫不当所致,24小时后可热敷患处,一般10天左右即可吸收恢复正常。
三、献血者一般检查要求


1.年龄:18--55周岁;
2.体重:男性≥50千克、女性≥45千克;
3.血压:90 mmHg≤高压<140mmHg,60 mmHg≤低压<90mmHg;
4.脉搏: 60次--100次/分钟;
5.体温:正常。
6.慢性疾病(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甲状腺疾病等)不能献血;
7.女性生理期前后三天不能献血;
8.哺乳期及分娩一年之内不能献血;9.高度近视(≥600°)不建议献血;
10.一周之内无感冒发热、无服药史;
11.半年之内无重大手术;
12.其他要求以工作人员现场征询、体检及血液初筛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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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县人民医院 |编辑:顾燕波 苏应娜
审核:雷霞|监制:朱忠元
发布:嵩明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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