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药品说明书已修订!请于9月17日前完成备案

云南药品监管


6月19日

国家药监局发布公告

决定对相关斑蝥酸钠注射剂说明书

进行修订

涉及不良反应项、禁忌项等

上市许可持有人

请于9月17日前完成修改备案


原文如下↓


国家药监局关于修订相关

斑蝥酸钠注射剂说明书的公告

 (2025年第56号)


根据药品不良反应评估结果,为进一步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国家药监局决定对相关斑蝥酸钠注射剂(包括:斑蝥酸钠维生素B6注射液、斑蝥酸钠注射液、注射用去甲斑蝥酸钠、去甲斑蝥酸钠注射液、去甲斑蝥酸钠氯化钠注射液)说明书内容进行统一修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所有上述药品的上市许可持有人均应当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附件要求修订说明书,于2025年9月17日前报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修订内容涉及药品标签的,应当一并进行修订;说明书及标签其他内容应当与原批准内容一致。自备案之日起生产的药品,不得继续使用原药品说明书。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在备案后9个月内对已出厂的药品说明书及标签予以更换或者以其他形式将说明书更新信息告知患者。

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对新增不良反应发生机制开展深入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药品使用和安全性问题的宣传培训,指导医师、药师合理用药。

三、临床医师、药师应当仔细阅读上述药品说明书的修订内容,在选择用药时,应当根据新修订说明书进行充分的获益/风险分析。

四、患者用药前应当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使用处方药的,应当严格遵医嘱用药。

五、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督促行政区域内上述药品的上市许可持有人按要求做好相应说明书修订和标签、说明书更换及说明书更新信息的告知工作,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

特此公告。

附件:相关斑蝥酸钠注射剂说明书修订要求


国家药监局

2025年6月18日


附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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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来源:国家药监局网站

编辑整理:云南药监、云南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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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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