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中毒丨宜良县2025年预防食用野生菌中毒预警公告

宜良之窗


随着雨季来临、气温升高、空气潮湿,野生菌进入生长旺季,即将大量上市。野生菌一旦采摘、食用不当,极易引起中毒,重者将危及生命安全。为有效遏制、防范食用有毒野生菌造成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保证人民群众在享用美味野生菌的同时降低食物中毒的风险,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发布2025年宜良县预防食用野生菌中毒预警:

一、严禁学校食堂、集体食堂、婚丧宴请、大型会议等群体用餐单位加工食用、出售野生菌类,禁止农村家庭自办宴席加工食用野生菌,避免发生野生菌引起的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餐饮经营单位要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严把野生菌的采购关,严格加工,留样备查,确保消费者食用安全。督促食用野生菌集散市场、超市、加工餐馆等在醒目位置粘贴有关预防食用野生菌中毒预警或者相关宣传知识的海报。

二、广大消费者谨慎采购食用野生菌,不随意采食、出售、购买当地不熟悉或难以识别毒性、已霉烂以及生长在喷洒农药、施以化肥的庄稼地里的野生菌类。也不要采摘在路边,或者粪池边等容易受到污染的野生菌。老百姓说的菌子上有虫就不会有毒,大蒜炒菌子不变黑就没有毒,这些都是没有科学依据的。外出就餐食用野生菌应选择有经营资质的餐饮店,在服务员的指导下食用。

三、野生菌不宜凉拌食用,要炒熟煮透后再食用,并注意不要混合食用,每次只加工和食用一种野生菌,避免因不同种类的菌类混合后产生反应,发生中毒。食用野生菌时不要饮酒,以避免所含成分与乙醇发生不良反应引起食物中毒。

四、宜良县小马街片区、白车勒片区、耿家营尼龙片区、九乡乡铁厂片区、匡远七星片区等区域盛产亚稀褶红菇及鹅膏菌两种剧毒野生菌,这两种野生菌中毒后会出现溶血性,救治不及时或者救治措施不当极易造成人员死亡,在我县近年野生菌中毒死亡事件全部来源于这两个菌种,已造成多人死亡事件和严重中毒伤害事件。同时,根据近年来野生菌中毒事故分析研判,从菌种来看,俗称“兔宝宝”“土馒头”品种的野生菌已经成为中毒事故排名第一的菌种,板栗树下生长的俗称“小黑菌”成为中毒事故排名第二的菌种。从地域来看,西景苑小区、南羊街道办福谊社区等不产菌子的区域成为重灾区(不熟悉有毒菌种)。请各乡镇街道和社区村组加强防控。

五、食用野生菌后10分钟到48小时内,如出现头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幻觉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应提高警惕,及早到医院就诊或者立即采取以下方法:

(一)如意识清醒,可让病人饮浓茶或微温开水,然后用筷子刺激咽喉部,促使呕吐。如此喝水、吐出,反复多次。

(二)吐、泻严重者,要多饮水并补充电解质(药店出售的腹泻的口服补盐液即可)。

(三)在自行救治的同时以最快的速度送病人到医院抢救,避免耽误最佳治疗时间。消费者如果是在外就餐食用野生菌后出现中毒症状,应尽快就医,除保留病历和化验报告等相关资料外,还应及时拨打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15。医疗机构要做好食物中毒应急救治的各项准备工作,在积极抢救中毒病人的同时,应及时向我县卫生和市场监管部门报告,卫生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及时报告宜良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我县一线卫生医疗机构(含卫生室、个体诊所、卫生院和各县级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有毒野生菌首问图谱识别程序,凡属患者或者同食者一旦指向为食用亚稀褶红菇或者鹅膏菌必须及时动员患者或者家属采取转诊至省红会医院救治,对拒绝转院的要第一时间向卫健局报告,由卫健局上报县政府食品安全办调处。

六、市场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大日常监管力度,一经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同时,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防范,及时处理各类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案件,加强信息沟通与协作,广泛向本辖区、本行业公众宣传预防食物中毒的知识,严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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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转载请标注来源)


来源:宜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发布

编辑:周佚 校对:李维义

审核:余青 焦晓慧   

终审:李婷 赵云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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