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在群众性科技攻关、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等科技创新方面取得的重大技术成果、先进技术操作 (工作)法、合理化建议(金点子)具备相应条件之一的,均可申报职工创新成果。
(一)职工技术创新成果推荐条件
1、具有新颖性、先进性和实用性,并在本企业 (行业)实践应用中产生显著效益的技术成果;
2、创新技术、设计,研制开发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达到地区和行业先进水平,并取得显著效益的技术成果;
3、在本行业产生重大影响或发挥重要作用的关键工艺技术突破项目,或突破 “卡脖子”技术难题的自主创新技术项目;
4、围绕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使劳动生产率、产品质量显著提高,对促进职工职业安全健康,或者节能减排、环境保护效果显著的技术成果;
5、围绕 “3815 ”发展战略,壮大资源经济、口岸经济、园区经济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技术成果。
(二)先进操作 (工作)法推荐条件
1、已应用于实际生产、管理、服务中,并被实践证明具有科学性、先进性、新颖性,并取得显著效益,经过总结、归纳、提炼形成的规范操作、工作或服务方法;
2、职工通过长期操作、工作经验积累,形成的绝招、绝活、绝技,使劳动生产率、产品质量显著提高,或节能降耗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操作、工作或服务方法;
3、具有普及推广价值,取得显著成绩的操作、工作或服务方法。
(三)合理化建议 (金点子)推荐条件
1、围绕本行业、本单位的工作、生产、经营、服务、管理等方面提出并已实施,具有前瞻性、科学性、先进性、新颖性的合理化建议;
2、在提高工作效率、实现流程优化、增强管理效果,在节能减排、节能降耗、节约成本,对预防事故、保护环境、提高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已经过实际生产、工作的检验,取得显著成效的合理化建议;
3、具有广泛推广价值,取得显著成效的合理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