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绥江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召开,听取和审议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审议相关人事事项等。
会议免去吴德超绥江县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免去凌育竹绥江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决定接受吴德超辞去绥江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决定免去李洪莲绥江县民政局局长职务,决定免去王国军绥江县审计局局长职务,决定免去苟因钱绥江县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决定免去许菊绥江县统计局局长职务,决定免去黄宗涛绥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职务,决定免去杨彬绥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决定免去王洪斌绥江县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决定免去吴凯绥江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职务,决定免去赵荣绥江县卫生健康局局长职务,免去姚真华绥江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通过投票决定,任命曾晓江为绥江县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任命罗德艺为绥江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决定任命郎启宏为绥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李洪莲为绥江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王国军为绥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廖玉兰为绥江县民政局局长、王永才为绥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周朝玺为绥江县农业农村局局长、苟因钱为绥江县卫生健康局局长、许菊为绥江县审计局局长、梁永为绥江县统计局局长、蒋春艳为绥江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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