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车当天就在高速公路上“掉头逆行”,12分+200元

3月6日下午6点40分,保山市公安局交管支队高速四大队接到报警:在昌保高速昌宁收费站一辆蓝色面包车从收费站入口逆行,请处理。接警后,大队交警迅速到达现场,经询问得知:当天李某从施甸到云县买了一辆面包车,由于是第一次走高速公路,返回时手机没电无法使用导航错过了下站口,便就近从入口处逆行下站,所幸未引发事故。随后,民警对李某掉头逆行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阐明高速逆行的严重危害,并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驾驶证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


保山交警提示:生命安全无小事,高速公路车流量大,驾驶人应提前规划路线,注意交通标志,提前变道、减速慢行。走错路口别急刹、急停、急打方向,切勿倒车、掉头、逆行,应驶至下一个出口离开,切勿心存侥幸,危及生命安全。@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云南交警 @保山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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