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交警微警示—— “小孩哥”骑电动车,还敢“一拖二”

2月19日15时12分,昆明交管七大队民警在贵昆路与小普路口交叉口开展整治工作时,发现四名穿着校服的学生分别两人共骑一辆共享电动自行车在路上行驶。民警立即拦下询问得知四名骑乘人员年仅15岁,未达到骑行电动自行车的年龄民警随即制止了他们的违法行为,并对骑乘人员进行了安全教育!蜀黍提醒:孩子安全无小事,别把教训当故事。各位家长在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同时,请认真履行对孩子的监护责任,加强对未成年人交通安全的教育引导,莫让一次漠视和纵容换来无法逆转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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