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弯不让行人,引发事故负全责!

近日,赵某驾驶车牌为(云MF***9)的小型轿车沿施甸县甸阳镇甸阳路由西向东行驶,车辆行驶至振兴路交叉路口右转时未减速慢行,径直撞上前方沿斑马线通过道路的行人杨某,杨某瞬间被撞倒,事故造成杨某脚部受伤。该事故中,当事人赵某驾驶机动车时观察不周,未礼让斑马线上的行人优先通行,负事故全部责任。保山交警提示:不管是机动车驾驶人还是行人或者是非机动车驾驶人,在行经路口人行横道时一定要做到“一看二慢三通过”,做到“车让人,人快行”。@保山警方 @云南交警 @云南警方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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