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省检察院任免名单
来源:都市时报2025-02-14

根据《昆明市烟花爆竹经营和燃放管理办法》规定,2025年春节,昆明5个主城区和3个开发(度假)区共批准设置302个烟花爆竹零售点,经营和燃放的时间为1月19日至2月12日(农历腊月二十至正月十五),共25天。2月12日24点后全市烟花爆竹零售点停止销售,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将8个主城区302个零售点未销售完的剩余烟花爆竹收回仓库储存。截至2月13日,所有未销售完的烟花爆竹全部统一回收完毕,零售仓调离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中,预计2月15日前完成。

元宵节过后,剩余烟花爆竹如何处理?
昆明市共有烟花爆竹批发企业14户,全部均有自有仓库,且符合国家标准规范。在烟花爆竹销售、燃放期结束后,市应急局要求严格执行剩余烟花爆竹回收或者代储存制度:批发企业必须在正月十五以后,第一时间回收或者代储存零售点销售剩余的烟花爆竹,进行统一保管;批发企业对回收或者代储存烟花爆竹实行单独存放,并由所在县区应急局组织开展检查。

2月12日24点,在春融街蕙兰园东门附近的烟花爆竹零售点,摊主杨科宇和销售人员忙着把没有卖完的烟花爆竹分类打包,然后交给批发商统一回收的车辆。杨科宇介绍,元宵节当天24点后,已经对烟花爆竹进行分类、打包,交给连夜上门的批发企业进行统一保管,剩余的烟花爆竹明年再取出来销售。

家中还存有未燃放完的烟花爆竹,
该怎么处理?
目前昆明市只对零售摊位剩余的烟花爆竹进行回收,对于市民手中的烟花爆竹,没有相关的回收规定,需自行处理。但家中存放烟花爆竹存在一定安全隐患。如果市民家中剩余的烟花爆竹有一定存量,可联系当地应急局协调批发企业统一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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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 | 包崇正
编审 | 杨丽
终审 | 马玲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