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这一片区,6月底前拆除
来源:都市时报2025-02-13

为进一步规范杨林集镇摆摊经营秩序,有效防范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昆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和省市县有关工作要求,经民意调查及我单位研究决定,将开展320国道杨林镇集镇段(玉龙路)摆摊经营行为集中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印发之日至2月16日,为自行整改及过渡经营期限。各经营业主必须在以上期限内自行拆除违规搭建、及时清理占道经营的物品,并对占道区域进行清扫(包括该路段区域内临街门店及住户的违规搭建、设置相应摊点等)。自2月16日起,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在320国道杨林镇集镇段(玉龙路)以路为市、占道经营,特别是星期天街天赶集该路段不得摆摊经营。
二、各经营户(街天摆摊户)自通告下发后若有摆摊需求可到杨林客运站对面区域内经营;各经营户(街天摆摊户)要积极支持和配合规范摆摊经营整治工作。
三、对于期满未改正的,我单位执法部门将依法对各经营主体进行罚款等行政处罚。对于阻碍整治规范摆摊执法、暴力抗法或聚众闹事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本通告自2025年2月16日起施行。
杨林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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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杨林镇|编辑:顾燕波 潘祎
审核:雷霞|监制:朱忠元
发布:嵩明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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