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静安路部分路段实行限时停车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有效提升静安路的通行效率,缓解交通拥堵情况,文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对静安路部分路段实行限时停车管理措施,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九条规定,将静安路设为交通秩序严格管理路段。


二、允许停车时间及范围


每日19时至次日7时,静安路北侧(靠河边一侧)车行道,允许车辆在限时停放区域内停放。除上述时间和区域外,其他时间和区域不得停车。


三、停车规定


(一)车辆在允许停放的时段、区域内停放时应紧靠车行道右侧单排顺序停放,不得影响其它车辆或行人通行。


(二)不得在交叉路口、网状线、人行横道线上停车。


四、处罚措施


对于限时停放时段、区域外的违停车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敬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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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静安路部分路段实行限时停车管理措施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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