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关于送达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为有效打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对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以下交通违法行为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现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告送达,扣留车辆的,违法行为人需到曲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办理车辆相关手续,同时违法行为人应到银行或使用“交管12123”手机APP输入处罚决定书编号按期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每日按规定罚款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如不服处罚决定可以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曲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麒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曲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


2025年1月22日


云南曲靖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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