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的《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促进职业学校与企事业单位之间的深度合作,丽江民族中等专业学校积极倡导并践行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人员参与职业教育的师资建设。现根据学校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兼职教师。相关事宜如下。
丽江民族中等专业学校,成立于2003年4月,由原丽江地区农校、卫校、财校合并组建而成,是丽江市唯一自内一所公办综合性国家级重点中等专业学校。由市教育体育局主管。
聘请的兼职人员以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为主,同时聘请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的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及相关领域的能工巧匠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人才优先,德才兼备,学用一致,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综合评定、择优选聘的方式,公开选聘兼职人员。
计划选聘兼职人员61名,具体详见附件1:丽江民族中等专业学校2025年春季学期选聘兼职教师计划表。
(一)选聘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教育方针,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身心素质和工作责任心;
2、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或技术技能水平,能够胜任教学科研、专业建设或技术技能传承等教育教学工作;
3、长期在经营管理岗位工作,具有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或长期在本专业(行业)技术领域、生产一线工作,一般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高级工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或在相关行业中具有一定声誉和造诣的能工巧匠、劳动模范、非物质文化遗产国家和省市级传承人等。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健康,年龄要求为6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1日)。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师德师风失范人员;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请的其他人员。
(一)报名方式
根据教务科的报名要求,采取网络投档报名的方式。
(二)时间安排、地点
1、报名时间:即日起-2025年2月4日,完成选聘名额即止,
2、报名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丽江民族中等专业学校2025年春季学期选聘兼职教师计划表。
(三)报名材料
1、报考人员须提供学历及学位证;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在一张上);
3、职称资格证书等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各一份;
4、联系方式;
5、购买五险的证明,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相关退休证明。
以上材料按照报名所需的证件扫描成pdf文件,统一打包(文件命名为:姓名+报名岗位+岗位文件)。发至指定邮箱。
(四)资格审核
1、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事宜将另行公告通知,请应聘人员关注丽江民族中等专业学校门户网站、公众号,保持电话畅运
3、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考核
根据岗位要求对选聘人员进行能力考核,考核具体事宜将根据学校实际安排另行通知。
(六)体检
考核合格者到学校指定医院进行健康检查。
(七)公示及聘用
学校确定拟聘人选,予以公示,根据考核、公示结果择优聘用,被聘用人员按照要求由学校到合作企事业单位签订工作协议,被聘用人员按时到所在学院签订聘用协议。
(一)兼职人员按课时给予报酬
(1)聘请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 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具有
副高及以上职称的60元/课时;初级、中级、无职称的50元/课时。
(2)聘请本专业(行业)技术领域、生产一线工作的兼职教师有职称聘书的按照职称等级发放,没有职称聘书,只有资格证、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技师(二级)及以上的60元/课时,其它统一按50元/课时计算。
(二)兼职期间由学校负责购买聘用人员意外伤害保险。
附件:1.丽江民族中等专业学校2025年春季学期选聘兼职教师计划表。


▲扫码查看兼职教师计划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