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见交警,他立马弃车一溜烟躲进了路边树林······

2024年10月3日下午,保山市昌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沧江中队民警在辖区云昌线开展交通违法整治,就在民警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时,发现前方弯道处一辆小型面包车紧急停车,随后一男子从车辆驾驶位跳下,全然不顾民警的呼喊和提示,一溜烟跑进路边山坡树林里。随即民警立即上前对该车辆进行检查,发现车辆副驾驶位上乘坐着一名女子,该名女子告诉民警自己是该车驾驶人的妻子,并谎称驾驶人是肚子不舒服前往树林方便去了。因车辆停放在弯道,随时有引发交通事故的危险,民警立即兵分两路,一路民警前往驾驶人逃跑方向寻找、一路民警在车辆附近进行安全提示。十分钟后,该车驾驶人李某某被民警查获。经民警核查发现李某某名下仅有一个“D”类普通三轮摩托车驾驶证,属于准驾不符,而其驾驶车辆时还穿着一双人字拖,且车辆后排座位早已被其私自拆除。最终,驾驶人李某某因实施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驾驶时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穿拖鞋)、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三项违法行为,被昌宁交警依法处以罚款750元的处罚,驾驶证一次记12分。保山交警提示:准驾不符、穿拖鞋、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存在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严重威胁着道路交通安全和其他交通参与者的生命安全。请广大驾驶人切勿心存侥幸,上路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保山警方 @云南交警 @云南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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