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新规不得询问女求职者婚育,云南就业平权再进一步

2024年9月19日,云南省政府网站发布《云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明文要求用人单位在招录(聘)过程中,除个人基本信息外,不得进一步询问或者调查女性求职者的婚育情况。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已于2023年1月1日开始实施,其中明文规定不得询问应聘者婚育状况。但目前,除北京和云南外,暂无其他省份的地方法规吸纳这一条款。高蕾解释说,北京、云南先后出台省级法规,一个可能的原因是,妇女权益保障法于2023年修订后,这两个省(直辖市)的省级法规刚好进入了更迭周期。



在司法实践中,已有女性因婚育问题遭遇就业歧视的判例。但能进入司法程序的终究是少数。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则向南方周末记者表示,企业招聘时询问女性婚育情况,“肯定是不恰当的,但是也不能算是违法。”该工作人员坦言,“如果公司只是口头询问应聘者的婚育情况,就无法判断是否涉及就业歧视,举报者可能需要想办法去证明。”“招录女性确实要企业替社会承担一些生育成本。”高蕾说,这可能导致女性更加难以进入职场,“如果只是一味地给企业增加责任的话,性别歧视问题解决不了。@南方周末 不得询问女性求职者婚育状况,云南就业平权再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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