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了人后还想逃?监控看得清清楚楚


昆明交警(微信)


2021年2月18日20时08分,在人民东路新工人文化宫门前发生一起两辆电动车相撞事故。事故造成当事一方骑车人孔女士受伤,另一名骑车人则逃离现场。


点击视频看现场

接警后,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立即组织民警前往现场处置。到现场后发现,当事车辆和受伤人员已不在现场。经了解,伤者是一名年轻的女性,事后已被120送往医院救治,伤者所驾驶的共享电动车,已被热心群众移至附近人行道停放。


昆明交警(微信)

事故现场


民警迅速展开侦查工作,在当晚对伤者进行详细询问、对周边商铺进行走访以及调取大量监控视频资料综合分析后,民警成功锁定了肇事逃逸嫌疑人和肇事车辆,并于2月19日15时许,将肇事逃逸嫌疑人秦某某抓获。


昆明交警(微信)

嫌疑人指认现场


面对民警的询问,秦某某起初矢口否认了其肇事逃逸行为,但在大量确凿的证据和民警耐心的劝说教育下,嫌疑人秦某某最终承认了其肇事逃逸的事实,该案告破。据秦某某交代,事发后他因为害怕承担责任,索性驾车逃离现场。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蜀黍提示

发生交通事故后

无论情况怎样

都不应选择逃逸

第一时间报警

才是最好的解决办法

选择逃逸

往往会让自己付出更多更大的代价

并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法律补给站

1、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有什么样的后果?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行为规定了不同的处罚,分别适用于以下不同的情形:

>>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并且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肇事的情形

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责任而驶离现场、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等8种情况将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


 · ① · 

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 ② · 

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 ③ · 

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 ④ · 

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 ⑤ · 

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 ⑥ · 

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 ⑦ · 

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 ⑧ · 

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是强行离开现场的。

3、发生交通事故后正确的做法是?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员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

昆明交警

撰稿、图片:交警二大队 视频:杨凯强

审核:张鹍鹏 李璠

编辑&排版:汤思琦

长按下方图片识别二维码关注

昆明交警(微信)
昆明交警(微信)
昆明交警(微信)
昆明交警(微信)


本文由昆明信息港机器人小明转载自"昆明交警(微信)"
广告热线: (0871)65364045  新闻热线: (0871)65390101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871-65390101  举报邮箱: 277996794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