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公安局持续开展打击整治“飙车炸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重点打击追逐竞驶、非法改装、无证驾驶、轰鸣疾驶等交通违法犯罪行为。
2024年9月6日16时49分,执勤人员在鹿城西路查获涉嫌非法改装的云E7F105号普通二轮摩托车,经检查,该车驾驶员李某,对该车的排气装置经过改装,产生噪音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李某因驾驶拆除或者损坏消声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将被处以罚款 200 元的处罚,并责令立即整改恢复原状。
2024年9月6日18时10分,执勤人员在太阳历大道与紫溪大道口查获涉嫌非法改装的云EBB721号普通二轮摩托车,经检查,该车驾驶员曹某有,对该车的排气装置经过改装,产生噪音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曹某有因驾驶拆除或者损坏消声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将被处以罚款 200 元的处罚,并责令立即整改恢复原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