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
元
节





七夕刚过,又逢中元,又到了思亲追远、缅怀故人的时节。为倡导文明祭祀,弘扬文明新风,净化城市环境,营造整洁有序、安宁祥和的节日氛围,特作如下倡议:
一、弘扬新风、文明祭扫。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孝老爱亲、俭朴节约等优秀传统美德,摒弃祭祀陋习,倡导采用网络祭祀、室内祭祀、鲜花祭祀、电子香烛祭祀以及家庭追思、敬献鲜花、撰写悼文、诵读祭文等形式,在传承逝者精神力量中,将中华民族慎终追远的情感融入文明新风。
二、厚养薄葬,节俭祭扫。自觉树立厚养薄葬观念,倡导节俭办丧、文明祭扫,反对铺张浪费,自觉抵制封建迷信活动和低俗祭祀用品,不搞攀比、不讲排场,以节俭方式寄托哀思、告慰亲情、传承家风。
三、绿色低碳、环保祭扫。增强安全意识,严格遵守防火和消防安全等规定。树立环保意识,不在河岸、山林和荒野等容易引发火灾的区域,以及道路、广场、居民区和其他公共区域焚烧、抛撒、摆放祭品,不破坏社会公共秩序。积极维护优美整洁的市容环境,提升城市文明形象。
四、示范引领,以身作则。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做移风易俗、文明祭扫的带头者,以实际行动引领群众文明、绿色、节俭、安全祭扫,积极参与文明祭扫、防火防灾、尊老爱老等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推进移风易俗、厉行节约,监督和劝导不文明祭扫行为。
五、规范管理,严格执法。对在县城区主次干道、交通路口、商业街区、集市、公园、广场、河道两岸等场所撒石灰划祭祀圈、焚烧纸钱、泼洒祭祀食品、燃放鞭炮等污染、破坏城市环境的祭祀行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等职能部门将按照《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昆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等法律法规,采取劝阻、罚款等方式依法依规严格处理,并通过现场抓拍、调取监控等方式在媒体通报曝光不文明行为,维护干净整洁、文明有序的城市环境。
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摒弃殡葬、祭扫等陋习,弘扬传统美德,传承良好家风,树立祭扫新风,为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成果,贡献自己的力量。
中共石林彝族自治县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石林彝族自治县民政局
2024年8月13日

END



投稿邮箱:1482255938@qq.com





责编:张益坤
审核:张 勇
监制:张 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