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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江干流岸线3公里内严禁新改扩建尾矿库
2024-08-13 14:45
来源:云南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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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3
在13日举行的《云南省全面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若干措施》解读新闻发布会上,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党委书记、厅长李国材介绍,云南将持续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严禁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及特定生态保护区范围内新设矿权,严禁在距离金沙江干流岸线3公里、重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改、扩)建尾矿库。新立的露天非煤矿山应当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用林用草禁止区。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环境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主体责任,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快绿色矿山建设。对严重污染环境且拒不整改或难以整改的非煤矿山,由有关主管部门提请当地政府依法关闭。对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涉及非煤矿山的,要举一反三抓好整改,确保取得实效。
本文由昆明信息港机器人小明转载自"云南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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