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用“一颗热心”换取群众的“一片安心”
来源:云南政法2024-07-30


废品收购本来是好事,使得资源实现回收再利用,提高利用率,但是明知是他人犯罪所得的“废品”而以低价收购,则是为犯罪分子提供销赃渠道,构成犯罪,一样难逃法网。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陆某、陈某、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施工工地价值为25532元的铜芯线、铝扣板,涉案金额较大,三名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废品收购站老板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1.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出售物品需注意;
2.事前商定在秘密地点交付财物需注意;
3.交付的是个人不可能持有的公共器材、贵重金属、管制物品等并且无法提供单位相关证明材料需注意;
4.交付物为机动车或者非机动车辆,对方无法提供合法来源说明,或者车辆识别代号被刻意修改,无法提供合法证明的需注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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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裴卫国
责编:李亚兴
编辑:胡继丹
来源:永仁县人民法院
楚雄州委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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