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洱海是云南省第二大高原淡水湖泊,是大理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是大理各族人民的“母亲湖”。洱海水生态敏感脆弱,人类的一举一动都会对洱海流域生态环境造成影响。为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强化洱海的精细化管理,保障公共环境安全和群众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及《大理市洱海生态廊道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现就大理市洱海生态廊道范围内禁止销售和燃烧火把等破坏洱海生态环境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火区域
大理市环洱海流域湖滨缓冲带生态修复与湿地建设工程PPP项目范围内(简称“大理洱海生态廊道全域”),包含洱海生态廊道海西(阳南溪口至洱海生态廊道大丽二级公路交接处段)、海南(波罗江口至石坪村段)、海东(海东镇塔村段)。
二、禁止事项
(一)严禁任何单位、社会组织或个人在生态廊道范围内擅自摆摊设点经营销售火把、燃放火把配料、烟花爆竹、孔明灯、篝火等易燃易爆物品。
(二)严禁任何单位、社会组织或个人在生态廊道范围内燃烧火把,严防人员大规模聚集,破坏洱海生态环境。
(三)对违反本通告的,将及时劝导制止;擅自摆摊设点破坏洱海生态环境的单位或个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至2024年7月31日止。
三、绿色庆祝倡议
为了响应环保号召,我们倡导大家采用绿色、环保的方式庆祝火把节。同时,提请各位游客注意垃圾不随意丢弃,如产生垃圾请丢进指定的垃圾桶或带离廊道,鼓励大家参与环保公益活动,共同为洱海生态保护贡献力量。
希望广大市民和游客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责任意识,自觉遵守本通告,积极举报违反本通告的行为,共同维护好洱海的生态环境,并祝广大市民和游客度过一个文明、祥和的节日!
举报电话:大理市洱海综合联动执法大队,0872-2476243。
▍来源:云南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