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这位司机,你被举报了!

司机脚搭门上开车,“松弛”驾驶惊呆旁人

721日下午4点半左右,万师傅驾车从普吉路往滇缅大道方向行驶时,发现前车一名驾驶员竟然将脚搭在车门上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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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万师傅提供的视频中可以看,当时该车辆行驶在万师傅前方的右侧车道,驾驶员将一只脚直接伸到驾驶室车窗外,其驾驶时自己是“松弛”下来了,可后方的司机却紧张了起来。


万师傅:“太危险了,他的脚肯定不能放在那边,他是在最右边那条道,而且最右边就是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一不小心就会撞到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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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师傅表示,发现该车驾驶员将脚伸出窗外之后,他开车跟了一段距离,但是该驾驶员并未将脚收回去,而是我行我素在路上继续当“显眼包”。


万师傅:“我看了一下,好像他的车也不是那种无人驾驶的车,所有的车主都不能这样开车,太危险了。”

随后,记者将此情况向交管部门进行了反映,同时也呼吁广大驾驶员朋友,驾车上路一定要遵守交规,文明安全驾驶。


今年4月20日,就有驾驶员这样开车被处罚了。


4月20日
昆明交警接到春城好网民举报
在G320国道雄得大酒店附近路段
一辆轿车在行驶过程中
驾驶人将脚伸出车窗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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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举报后
民警根据线索迅速展开调查
很快就查到了该车驾驶人为杨某某
并责令其到大队接受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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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杨某某到大队接受处理
民警对其进行了交通安全警示教育
并依法对其在驾车时
将脚伸出窗外的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交警提醒:谨慎驾驶,安全出行!

开车时
任何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都不应该存在

相关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2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


(二)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


(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四)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挡滑行;


(五)向道路上抛撒物品;


(六)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或者在车把上悬挂物品;


(七)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八)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


安全驾驶是驾驶人一生的必修课
每个驾驶人都应该
提升自己的安全意识
敬畏生命,敬畏法律
不做影响安全驾驶的行为
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





来源:8099999

编辑:高杉

编审:李雪

终审:李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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