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玉溪日报全媒体记者 夏娜
近年来,玉溪按照党的十九大关于建立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监督网的决策部署,采取“市县同步、以市带县、整体推进”的方法,全力构建“横向全覆盖、纵向全链接、全市‘一盘棋’”的联动协作监督网,实现市县巡察监督力量“联合”、监督内容“联谋”、监督方式“联动”、监督结果“联用”,着力推动政治监督向使命聚焦、向纵深发展、向基层一线延伸、向群众身边延伸。
计划部署联动
市县“一盘棋”
在推进巡察全覆盖工作中,坚持市县巡察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科学制定并组织实施一届党委任期内巡察全覆盖。先后召开全市巡察工作会3次,30次常委会会议、34次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巡视巡察工作精神要求,安排部署全市工作,严格落实“三个汇报机制”,听取巡察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以市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和市委巡察工作实施细则为牵引,9个县(市、区)全部建立巡察制度,健全完善巡察工作报备制度。召开全市对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工作推进会及现场评析会,制定《关于加强我市县区党委巡察向村(社区)党组织延伸工作的意见》《玉溪市对村(社区)巡察工作指导流程》等文件,统一流程标准,实现对704个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全覆盖。
同时,按照“市级统筹、分级负责”要求,逐级厘清巡察范围,精准确定监督对象,做到全覆盖、无禁区,率先在全省实现市县对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全覆盖任务。
组织方式联动
破解“人情困局”
积极探索创新联动方式,开展提级巡、专项巡、联动巡、县(市、区)滚动交叉巡察,着力在巡察对象统一、力量整合、信息互通、标准统一等方面进行联动,统一巡察对象,一个系统巡到底,省委部署对某一领域或系统开展巡视时,市县同步开展对应领域或系统的巡察工作。
市委第六轮巡察制定下发《提级巡察交叉巡察实施办法》,市级在对2个工业园区开展常规巡察的同时,对园区所在乡(镇、街道)开展“提级巡”;市级统筹对全市人防系统和12家市属国有企业开展“机动巡”;聚焦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等要求所分解的39项任务和扫黑除恶、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减税降费及优化营商环境等开展“专项巡”;按照省委对全省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开展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工作安排,组织通海、易门、新平3个县对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展“联动巡”。
针对基层熟人社会监督难,打破地域限制,全面推行“县(市、区)交叉”巡察,按照“A巡B,B巡C,C巡A”的“推磨式”交叉方式,通过制度设计消减巡察的“外源性”干扰,共组建36个交叉巡察组,对县(市、区)党委办、政府办、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宣传部、统战部等常委所在部门开展交叉巡察。
坚持以上带下,市县同步开展巡察整改复盘检查工作,及时推动巡察整改的“回炉”“补课”,以“巡诊复检”的实效取信于民,做实整改“后半篇文章”。
成果运用联动
互通信息聚合力
纵向上,市委巡察机构发现县(市、区)党委管辖范围的问题和线索,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反馈、要求整改,并向县(市、区)巡察机构通报,县(市、区)巡察机构将问题整改落实和线索处置情况纳入巡察监督内容,协同督促整改。县(市、区)巡察机构发现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共性问题,及时向市委巡察机构报告,市委巡察机构及时进行综合分析,提出相应意见。
横向上,巡前,以书面征求和召开座谈会的方式向市纪委市监委相关部室征询被巡察单位的信访举报、案件查处和监督执纪、审查调查情况,以及上轮巡察整改的监督情况;向组织、审计、编办、财政、信访等部门征询被巡察单位相关情况,广泛收集意见建议,明确监督重点。巡中,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问题线索,快查快办形成强有力震慑。巡后,巡察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宣传部门做好日常整改监督,各职能部门及时报告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履行监督监管责任情况。
压实责任联动
解题纾难促规范
严格落实联系点制度,在省委巡视办确定通海、新平为联系点的基础上,市委巡察办领导分别包保联系9个县(市、区)巡察机构,及时审核把关相关材料报备事项。强化大抓基层鲜明导向,成立9个巡察指导督导组,对9个县(市、区)巡察工作进行指导督导,促进县(市、区)巡察工作精准化、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
制定《省委巡视县(市、区)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方案》,上下联动推动巡视整改落细落实。组成7个监督检查组紧盯省委第十轮、十一轮巡视反馈8个县(市、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开展集中监督检查,及时对整改中存在的94个问题进行反馈提醒,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提升巡视巡察质量。
制度建设联动
总结实践固成果
按照“探索实践在前,总结提炼在后”的要求,近年来,市委、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巡察办制发30多项务实管用制度,各县(市、区)对标看齐、及时跟进,扎实做好立改废、增补调等工作,建立完善内容协调、程序严密、配套完善、有效管用的巡察制度体系。
着力加强整改落实监督,先后制定出台《玉溪市委巡察整改监督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巡察立行立改工作的意见》《玉溪市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实施意见(试行)》《玉溪市巡察整改考核评价办法》《关于加强巡察发现问题整改督促检查的实施办法(试行)》等制度,推动巡察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
着力加强横向贯通融合监督,先后制定《关于深化巡纪协作配合推进“四项监督”统筹衔接的实施办法(试行)》《关于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参与巡视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玉溪市关于结合常规巡察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实施办法(试行)》《关于规范巡察与审计工作协调机制的意见》等制度,健全巡察与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宣传部门和审计、财政、信访、扶贫等机构监督协作机制,立体聚焦、形成合力,打通监督壁垒,推动形成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监督格局,全面提升监督质效。
队伍建设联动
提升能力强素质
“要通过加强巡察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玉溪巡察工作质效。”市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加强市县巡察力量统筹调度的基础上,我市注重配齐配强市县巡察机构人员,全市巡察机构列为计入机构限额的党委工作部门,设46个专职巡察组,配备专职巡察干部141人。
制定《玉溪市委巡察工作人才库管理办法》,明确将巡察作为培养锻炼年轻优秀干部的重要平台,畅通巡察干部“以干代训”“上挂下派”渠道。制定县(市、区)巡察档案室和巡察机构设备规范化建设标准及要求,全面完成市县巡察机构与纪检监察专网互联互通,被省委巡办列为巡视巡察整改监督系统推广运用试点州(市)。
开展全市巡察机构“月学”活动,采取“请进来”与“走出去”的方式,运用好市委党校、玉溪纪检监察学院培训主阵地,开展财经专题、党纪法规、“十四五”规划等巡视巡察业务培训,有效提升了巡察干部的政治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
舆论宣传联动
营造良好氛围
制定《五届市委巡察工作宣传方案》,利用中央、省、市媒体和市纪委市监委“一刊一网一号”宣传平台,加强对市县巡察工作经验做法、成果成效的宣传,提升市县巡察工作影响力和“辨识度”。
截至目前,中央、省级媒体共刊发我市巡察工作经验做法160篇,中纪委采用9篇;编撰《巡察典型案例》《巡察微故事》《玉溪巡察信息巡察选编》,制播《利剑高悬 威慑常在》《巡察利剑向基层》《巡察利剑在玉溪》《巡察整改复盘 提升监督质效》等专题片,营造出让广大干部群众知晓巡察、关注巡察、信任巡察、支持巡察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