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检察机关依法对李宗禹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近日,德宏州人民医院原院长李宗禹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德宏州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德宏州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芒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芒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宗禹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芒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李宗禹利用担任德宏州人民医院院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云南省检察院

编辑:高杉

编审:李雪

终审:李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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