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肇事,弟“顶包”~

2024年6月12日6点20分许,在施甸县发生一起单方交通肇事事故。施甸交警到达现场后发现,一辆车牌为云ME***1的黑色小型客车“躺在”路边绿化带上,车辆及路侧绿化带受损严重,幸运的是未有人员受伤。然而就在执勤民辅警向当事人了解现场情况时,现场一名叫苏某鹏的男子自称是车辆驾驶人,但苏某鹏在讲述事发经过时却遮遮掩掩、神情紧张,描述的事发经过与事故现场有明显出入。民警随即察觉到苏某鹏不是肇事车辆的驾驶人,便告知苏某鹏冒充肇事驾驶人需承担的法律责任。最终,苏某鹏承认自己是冒名顶替,并坦白真正的肇事驾驶人是自己的哥哥苏某元。哥哥肇事找弟弟顶包,这是为何?原来,当天苏某鹏的哥哥苏某元驾驶车辆行驶至事发路段时由于该路段道路湿滑,其车速过快,操作不当导致车辆驶离路面撞于路侧绿化带,然而他的驾驶证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已经记了10分,怕驾驶证再被记分,于是便找到弟弟苏某鹏冒名顶替,没想到竟被民警的“火眼金睛”识破。经查,苏某元未存在酒驾、无证驾车等违法行为,执勤民警随即对苏某鹏、苏某元进行批评教育并普法。该事故中,苏某元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保山警方 @云南交警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保山交通警察保山交通警察保山交通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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